南丰中学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
为了做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,使食堂食品采购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安全, 做到服务育人,使在校师生安心工作和学习,特制定制度如下:
1、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、公平定人不定期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。
2、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。
3、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、无变质、无污染的食品。
4、采购的食品由食堂主管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、数量,并作好记录交予送货人,送货人必须按品名、数量按时送货到校。
5、食堂食品的采购采用食堂主管负责,专门人员验收的方式进行。
6、食堂主管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、数量、价格等方面的把关,杜绝变质、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、价格,并有一名专门验收人员,证明签字。
7、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,应予以当场退 货。
8、炊事员在拣菜、洗菜等过程中,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,不得将劣质菜冲
入优质菜中,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,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,并有权拒采用。
9、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,应及时向总务处、校长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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